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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解释性框架下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监管理念与机制 |
郝家杰 |
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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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工智能的迭代发展对国际合作构建相应的监管理念与机制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可解释性框架下的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监管存在着理念层面的创新与规制权衡、社会层面的伴生风险以及监管层面的重叠、浪费等问题,蔓延全球各国,致使单一国家难以独善其身。质言之,以可解释性为中心的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监管的理念与机制应运而生,包括探索性地提出“协调性”、“包容性”以及“开放性”等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管理念,并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以及构建法律与技术相互为用的体制机制,希冀拓展更为广泛的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引导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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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
国际合作
理念与机制
可解释性
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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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8-25
整期出版日期: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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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郝家杰(1996-),男,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法研究中心(省级)学生科研助理,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学、元宇宙和数字贸易国际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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